根据搜索结果,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了一起关于“吃瓜群”群主被告的名誉权侵权案件。案件背景是,被告王某在微信群中发布关于上海某小学一年级学生家长之间非正常交往的附图八卦,并将原告李某的照片误认为涉事者,发布在群内,导致群内成员误以为李某是事件中的“第三者”。法院认为,王某作为群主,未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主观上存在过错,其行为侵犯了李某的名誉权。法院判决王某需通过微信朋友圈和“微奉贤”公众号向李某公开发布赔礼道歉声明,并赔偿李某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律师费最近娱乐圈可是热闹非凡呢!咱们都知道的陈飞宇和张艺兴,这两位小哥哥可是人气爆棚,粉丝无数。不过,今天咱们要聊的可不是他们的作品,而是关于他们的一次“吃瓜”事件。听说,陈飞宇和张艺兴都曾起诉过一家公司,这家公司竟然被称作“娱乐吃瓜君”的被告了!接下来,就让我带你一探究竟吧!

一、事件起因:吃瓜文章引发的纠纷

娱乐吃瓜君是不是被告了,涉嫌名誉侵权引发法律纠纷”  第1张

话说,这家名叫合肥小小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公司,曾经运营过一个账号,这个账号的昵称就是“娱乐吃瓜君”。这个账号发布了不少关于娱乐圈的“吃瓜”文章,其中不乏一些捕风捉影、夸大事实的内容。这不,陈飞宇和张艺兴就因为这篇文章,对这家公司提起了名誉权侵权诉讼。

二、法院判决:被告需公开道歉并赔偿

娱乐吃瓜君是不是被告了,涉嫌名誉侵权引发法律纠纷”  第2张

去年12月,北京互联网法院对这起名誉权侵权责任纠纷案进行了审理。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公司运营的账号发布的三篇被诉文章,多处言论明显超出言论自由的范围,构成对原告的侮辱、诽谤,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于是,法院判决被告公司及股东王某某向原告陈飞宇发布致歉声明,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律师费2万元。

三、公司拟注销:吃瓜账号或成历史

娱乐吃瓜君是不是被告了,涉嫌名誉侵权引发法律纠纷”  第3张

近日,天眼查App显示,合肥小小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新增了一条简易注销公告,公告期为3月26日至4月14日。看来,这家公司因为这次事件,可能要退出娱乐圈了。而那个曾经以“娱乐吃瓜君”自居的账号,也可能就此消失在大家的视野中。

四、网友热议:吃瓜需谨慎,言论有底线

这起事件一出,网友们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有人认为,吃瓜可以,但一定要有底线,不能随意造谣、诽谤他人。也有人表示,娱乐圈的水太深,吃瓜群众要擦亮眼睛,不要被一些虚假信息所误导。

五、:娱乐圈风波不断,吃瓜群众需理性看待

娱乐圈的风波总是不断,这次陈飞宇和张艺兴与合肥小小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纠纷,再次提醒我们,吃瓜群众在享受娱乐的同时,也要保持理性,不要被一些虚假信息所蒙蔽。而对于那些恶意造谣、诽谤他人的行为,我们要坚决抵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娱乐圈的“吃瓜”事件层出不穷,我们要学会在享受娱乐的同时,保持清醒的头脑,理性看待这些风波。而对于那些恶意中伤他人的行为,我们要勇敢地说“不”,共同维护一个清朗的网络环境。